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葡萄酒品牌魚龍混雜 商標爭議頻發(fā)

2018-03-15 08:06  中國酒業(yè)新聞  佳釀網  字號:【】【】【】  參與評論  閱讀:

[進口葡萄酒商不提前注冊商標的現象比較常見,這其中有文化和語言隔閡原因在內。與此同時,個別中國貿易商會提前搶注相關商標,也導致進口葡萄酒中文商標紛爭不斷。]

數年前,如火如荼發(fā)生在歐洲最大葡萄酒商法國Castel身上的“卡斯特”中文商標爭奪戰(zhàn),這一幕又在重演。不過,主角已變?yōu)楦灰仄咸丫萍瘓F(下稱“富邑”),這家則是澳大利亞最大的葡萄酒生產商,也是知名葡萄酒品牌“Penfolds”的母公司。

在中國市場,“Penfolds”的中文名,習慣性被譯成“奔富”,甚至在富邑的對外宣傳口吻中,常常帶有“奔富”二字。然而,多年來,令富邑難以啟齒的是,實質上它并不擁有“奔富”二字的中文商標,該商標在多年前已遭他人搶注。不僅如此,市場上還出現已注冊成功且?guī)в?ldquo;奔富”二字前綴的酒類商標以及相關的葡萄酒。

富邑近日高調公開“打假”,試圖將一家擁有“奔富酒園”中文商標的葡萄酒公司RushRich告上法庭。在此之前,富邑也意欲嘗試通過多種方式爭奪奔富中文商標。

葡萄酒資深專家、深圳市智德營銷策劃有限公司總經理王德惠對記者說:“無論是卡斯特案,抑或是奔富案,背后都折射出進口葡萄酒商商標保護意識不強問題。”另有多位業(yè)內人士透露,在進入到中國市場銷售過程中,進口葡萄酒商不提前注冊商標的現象比較常見,這其中有文化和語言隔閡原因在內。與此同時,個別中國貿易商會提前搶注相關商標,也導致進口葡萄酒中文商標紛爭不斷。

富邑打響商標爭奪戰(zhàn)

2018年農歷新年剛過,富邑選擇在其澳大利亞大本營向仿冒旗下品牌的生產商“開炮”,主要目標對準有中國背景的葡萄酒公司RushRich。

富邑在對外發(fā)布的聲明稱,它已向澳大利亞聯(lián)邦法院提起法律訴訟,起訴仿冒公司品牌的葡萄酒公司RushRich,控訴其在澳大利亞所實施的針對富邑標志性品牌Penfolds的一系列行為,包括其誤導性使用“奔富”商標(Penfolds品牌的中文譯名)。

富邑方面認為,這些仿冒Penfolds的葡萄酒是通過南澳大利亞的散裝葡萄酒供應商和第三方裝瓶商在澳大利亞采購和裝瓶,然后貼標出口的,“這些標簽模仿了Penfolds奔富葡萄酒的包裝,侵犯了公司在澳大利亞對Penfolds的權利和BENFU(奔富)的商標權。”富邑方面強調。

RushRich方面在第一時間也進行隔空反駁。一家聲稱擁有RushRich法定商標專用權利的曾氏文化傳播有限公司(下稱“曾氏文化”)公開回應稱,RushRich為它們在中國(已經成功合法注冊)和澳大利亞(最早注冊和使用,正在等待發(fā)放注冊證書)依據兩個國家的法律分別注冊的第33類商標,依法受到兩個國家相應法律的保護。

同時,曾氏文化還稱,除了上述商標外,它們在中國和澳大利亞依據兩個國家的法律還申請、使用其他相關的第33類中文和英文商標,包括“奔富酒園”、“澳大利亞奔富酒莊”和“奔富+RUSHRICH”等。

面對曾氏文化的反駁,富邑方面對記者表態(tài)稱“不作任何評論”。

富邑挑起的這場戰(zhàn)役,可以說是此前“奔富”中文商標爭奪戰(zhàn)的延續(xù)。公開資料顯示,最早在1995年7月19日,該商標已被廣東白馬酒業(yè)有限公司注冊。然而,該商標到期后白馬酒業(yè)因內部原因未能進行續(xù)展而被商標局注銷,并且重新變成公共資源。2006年10月16日,一位名為李琛的提請注冊“奔富”中文商標,最終于2009年7月28日注冊成功(注冊號為5662026)。

為了奪回“奔富”中文商標,富邑于2012年對“奔富”中國地區(qū)的商標先后提交撤銷以及無效申請。2017年1月12日,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曾做出終審判決,確認李琛注冊的上述“奔富”商標因未能有效證明將商標應用于葡萄酒相關業(yè)務的真實性而被撤銷。然而,這僅僅是富邑萬里長征的第一步。公開資料也顯示,李琛于2012年10月18日還申請了另一個注冊號為11618650的“奔富”中文商標,至今仍處于有效狀態(tài)。

從此前起訴李琛到現在擴延到RushRich,多位業(yè)內人士對記者表示,富邑的商標爭奪案短期內難以分勝負,但這一次的起訴,顯然富邑是有備而來。“在中國市場一時半會還無法解決商標問題,選擇在澳大利亞本土起訴,從上游打擊貼牌商,如果成功的話可以有效維護公司品牌形象。”王德惠說。

比卡斯特案更加復雜

富邑并非是行業(yè)內第一家深陷中文商標糾紛的進口葡萄酒商。此前歐洲第一大葡萄酒商法國Castel有過類似遭遇,甚至轟動市場一時。讓人唏噓的是,時隔幾年后,歷史會再度重演。

1998年,法國Castel以投資建廠的方式進軍中國市場。由于缺乏渠道、品牌和價格優(yōu)勢等,Castel產品并未能真正打開市場。2001年,Castel聯(lián)手張裕推出高端酒“張裕卡斯特”,此后“卡斯特”在國內成長為家喻戶曉的葡萄酒品牌。不過,彼時的Castel并未意識到要注冊該中文商標,致使商標遭到搶注。

2002年,一位名為李道之的溫州商人通過受讓的方式獲得“卡斯特”中文商標。Castel試圖通過撤銷或協(xié)商轉讓的方式爭回該商標,未果。2008年,作為“卡斯特”的中文商標持有人的李道之成立了上?ㄋ固鼐茦I(yè)公司,從事運作法國進口原瓶葡萄酒。至此,誰“傍”誰的名牌,一場橫亙于Castel與李道之之間、長達數年的商標之爭鬧得不可開交。

直到2016年初,這場紛爭才真正得以落下帷幕。Castel的中文改名也被視作是無奈之舉。

反觀富邑,為何此時要加大品牌保護力度,王德惠說,近兩年,奔富在中國市場火起來后,相繼出現了五六個跟奔富有關的商標,其中有好幾個已經拿到了中國商標權,還有像上述“奔富酒園”這樣的,不僅拿到商標權,還在澳大利亞成立相關的奔富公司生產葡萄酒。隨著越來越多類似的情況出現,富邑在中國市場的銷售受到威脅。另外,在過去的一年多時間里,水貨、造假問題也在困擾富邑。

在王德惠看來,眼下的奔富商標一案,復雜程度遠甚于上述的卡斯特。“原先擁有卡斯特商標的只有李道之一家,雖然也在法國找了一家公司生產相關卡斯特產品,但畢竟也是一家,現在擁有奔富相關商標的,卻有多個主體對象,如奔富中文商標屬于李琛一人的,奔富酒園又屬于另外他人;現在的環(huán)境跟背景不同于當年,現在的進口酒種類繁多且雜亂,中國的商標法也有所調整;另外,澳大利亞法律又牽扯其中。種種原因,加大了奔富商標案的復雜性。”

“富邑目前將主要矛頭對準RushRich,主要是旗下的奔富酒園品牌近幾年后者發(fā)展勢頭不錯,產品又在澳大利亞灌裝,對富邑來說,如果不進行正本清源的話,很容易讓消費者誤以為‘奔富酒園’就是奔富。”王德惠認為。

進口葡萄酒商商標保護意識缺失

無論是Castel的商標紛爭,還是富邑,在王德惠看來,歸根到底,主要的問題還是出在進口葡萄酒商身上。“在商標保護上,中國法律可能存在規(guī)定不清晰之處。但還是跟進口葡萄酒商知識產權、商標保護意識不夠等直接相關。有很多知名的進口葡萄酒品牌,進入到中國市場推廣過程中,普遍都出現這樣的問題。”

“富邑為何沒有做好商標保護問題,據我所知,其實富邑開始在中國銷售一段時間后,一直致力于知識產權保護,只是這種司法訴訟周期太久,而其品牌知名度又在幾何級發(fā)展,導致更多的利益糾結進來,最終導致事態(tài)復雜化發(fā)展。”Penfolds品牌中國經銷商之一、北京酒易酩莊董事長張言志對記者透露。

張言志表示,目前奔富的商標之爭對經銷商層面影響不大。“我們正規(guī)的經銷商體系其實對山寨或類似的擦邊球產品根本不在意,因為我們分得清真假,影響的是一些搖擺型的客戶以及對葡萄酒不了解的消費者。”

據記者了解,在進口葡萄酒行業(yè),長期存在個別貿易商專門搶注商標的情形。“大多數生產商的產品剛進入到中國市場時,它們無法立即注冊中文商標,原因在于文化和語言隔閡,只有產品賣了一段時間后,才會形成約定俗成的中文名稱,但這個時候再進行注冊商標時就會遇到搶注糾紛;還有一些生產商也會提前注冊中文商標,但其進口商標或經銷商未必會采用這個商標。我接觸過一些名莊,它們一開始認為只要原文注冊商標就可以了,但當市場上約定俗成的中文商標越來越有名的時候,被山寨的情況就出現了,最終面臨的局面是,逼迫它們要么花錢了事,要么重新注冊一個中文商標再重新推廣。”張言志說。

張言志也談到,貿易商搶注的行為惡意與否,也不能一概而論。因為大多數國外生產商并不提供市場費用,如果貿易商注冊了某中文品牌并持續(xù)投入,且推廣多年,兩者的代理關系結束后,這個中文商標的歸屬和道德問題就不是一兩句可以說清的。

主要從事葡萄酒進口業(yè)務的東鷹酒業(yè)銷售總管對記者表示,進口葡萄酒商不提前注冊商標的情況是比較普遍的,原因之一也在于葡萄酒品種太多,如果每一個品種都要注冊的話,對經營企業(yè)來講,都是一個很大的挑戰(zhàn)。

    關鍵詞:進口葡萄酒 國產葡萄酒  來源:第一財經  林志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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